首部保护黄帝陵法规今施行 8万株古柏最令人担心
西部网讯 《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》今天起正式施行,这是陕西省出台的首部关于黄帝陵保护的地方性规章制度。
新闻发布会上,陕西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副主任、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周玉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在黄帝陵的保护和管理方面,周玉明说,我最担心黄帝陵的防火安全,桥山上有8万多株古柏,一旦出现火灾,后果不堪想象,我们将无法面对历史。
在谈到黄帝陵大开发时,周玉明说,自己最遗憾的是黄帝陵景区在文化和旅游上结合不够,还有诸如无直达交通、县城和陵区的氛围不统一、县城的建设很无绪等问题没有得到解决。
周玉明指出,制定《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》就是为了更加有效地保护黄帝陵及其周边环境风貌,制止人为破坏,保护黄帝陵景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。
《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》2月1日起正式施行,共计二十八条,明确了黄帝陵保护区的保护范围、部门职责,对祭祀活动、文物保护、规划建设、生态保护以及防火防噪、立碑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,并对黄帝陵祭祀活动、接受的捐赠资金管理以及违规违法处置也作了规范。这是我省出台的首部关于黄帝陵保护的地方性规章制度,将为黄帝陵的保护管理、规划建设、旅游开发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。
据了解,2009年4月份,根据省政府的安排,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起草《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》,并广泛征求了文物、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和延安市、黄陵县的意见。2009年11月23日省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》,12月29日,该办法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3号发布。
位于我省黄陵县桥山之巅的黄帝陵,是中华民族人文始祖轩辕黄帝的陵寝。1962年国务院公布黄帝陵为全国首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编为“古墓葬第一号”,号称“天下第一陵”。2002年,黄帝陵景区被国务院列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。
庚寅(2010)年公祭黄帝活动宣传资料选编/陕西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,2010